自然资发〔2026〕38 号新政落地,破解矿山 “有采矿证、无合法用地” 历史遗留难题

   2026-06-07 00
核心提示:2026 年 3 月自然资源部联合国家林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 号),其中第九条专
 2026 年 3 月自然资源部联合国家林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 号),其中第九条专门针对矿业用地出台突破性政策,革新勘查用地、露天矿山临时用地管理制度,打通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用地增减挂钩配套路径,彻底化解困扰行业十余年的 “采矿手续合法、用地手续违规” 历史困局,切实降低矿山用地成本与合规风险。长期以来,矿产资源赋存位置无法自由选择,矿山必须依矿建厂,但土地管控政策严格,大量合规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山因建设用地指标不足、林地审批周期过长,厂区、排土场、选矿车间用地长期处于临时占地、违规用地状态,面临罚款、停产整改风险,中小矿山尤为突出。38 号文明确:战略性矿产露天开采、地质勘查临时用地不再纳入常规建设用地审批,实行临时用地滚动续期制度,矿山按照开采进度分阶段办理用地手续,不用一次性全额报批全部矿区占地;排土场、尾矿库等矿山配套用地可依托矿区周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落地,允许地方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保障重点绿色矿山用地需求。同时新政细化林地占用简化流程,大中型绿色矿山配套绿化、生态修复用地纳入林业扶持范畴,缩短林地审批周期 50% 以上。政策落地后,全国各省市快速出台地方实施细则,内蒙古、云南、山西等资源大省率先完成存量违规用地摸排整改,超 720 座存量历史遗留用地不合规矿山完成用地手续补办。用地成本方面,矿山一次性征地资金压力大幅缓解,平均用地综合成本下降 11%-17%,进一步提升国内矿山盈利能力,利好中小型合规矿山盘活存量资源、开展技改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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